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遛狗不牵绳致人重伤 法律责任岂止于民事赔偿
那只白色宠物犬冲出来时,小林正骑着自行车。没有预兆。没有牵绳。车轮猛然打滑,女孩像断线风筝般飞出。头部着地。鲜血从耳鼻渗出,身体不停抽搐。
开颅手术持续数小时。医院走廊里,消毒水气味混着家属的叹息。5万元治疗费像雪片般飞来,狗主人垫付4万后便没了下文。而小林还需要长期观察——癫痫、智力损伤、记忆衰退,这些医学术语像悬在头顶的剑。
这不是孤例。
广东顺德,未牵绳的犬只绊倒88岁老人,抢救无效。最终认定“意外事件”。没有刑事责任。生命的重量,在司法天平上轻如尘埃?
法律人常说,重大过失需要满足严格条件。饲养禁养犬、明知犬只有伤人史仍放任——这些才构成刑事追责的“硬指标”。但城市街道上,任由宠物横冲直撞,难道不是将公共安全置于险境?当风险如此显而易见,漠视本身就已触碰底线。
民事赔偿能覆盖什么?医疗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。小林可能评上六级伤残——这意味着她未来几十年都要活在这次撞击的阴影里。金钱能买回清晰的思维吗?能消除午夜梦回时的恐惧吗?
刑事责任不能缺席。
过失致人重伤罪,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这条法律条文需要被唤醒。当养犬人的放任造成不可逆的伤害,当社区的安宁被随意践踏,法律应该展现它的牙齿。
去年武汉有起医疗纠纷。患者因手术并发症成为伤残人士。司法鉴定认定医院存在多项过错。最终医院承担了赔偿责任——但医生的执业资格仍在,手术刀依旧握在手中。
我们是否对某些过错太过宽容?
养犬不是私事。遛狗绳的两端,一端系着宠物,一端系着社会责任。成都女孩的颅骨还在愈合,广东老人的照片已成遗照。若法律继续沉默,下一个倒下的会是谁?
赔偿是补救。刑责是警示。两者如同法治的双翼,缺了任何一边,正义都无法飞翔。
此刻医院里,小林或许正尝试记住昨天的晚餐。而城市某个角落,又一只未牵绳的狗跑过斑马线。




